东方网9月1日消息:近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对《民主与法制时报》刊登《上海街头日本职员暴打陪酒女郎》一文严重失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报社表示,愿意接受新闻出版局的处理决定,并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相关责任人将予以严肃处理;下周二将在该报刊登致歉文章。
8月30日,《民主与法制时报》刊登了该报记者王敏撰写的《上海街头日本职员暴打
陪酒女郎》一文,并由一些网站转载。经查,该文内容严重失实。今年7月11日,新世纪广场荣居酒屋服务员曹某向新虹桥治安派出所报案,称当日凌晨,她被一名叫牧野裕的日本男子打伤。经警方调查确认:今年3月份,曹某在其工作的荣居酒屋结识了牧野裕,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牧野裕先后为曹某购买了手提电脑、手表、钻戒等物,并支付了曹某学习日语的费用。7月10晚,曹某为了结束恋爱关系谎称其有丈夫和子女。牧野裕听后非常气愤,一怒之下动手殴打曹某,并随手拿了曹某的包。当日,牧野裕将包归还了曹某。经验伤,曹某为轻微伤。8月25日,警方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牧野裕依法处以治安警告的处罚。《上海街头日本职员暴打陪酒女郎》一文却称两人不是恋爱关系、牧野裕对曹某实施抢劫、曹某被打得遍体鳞伤、警方处罚避重就轻等,与事实严重不符。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向《民主与法制时报》发出违纪违规警告书,给予该报上海记者站警告处分的行政处罚,责成该报给予记者王敏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要求该报刊登文章澄清事实,公开致歉。
鄙视!严重鄙视这种妥协,鄙视相关政府部门的这种汉奸行为,就算两人是恋人关系,就可以打人嘛?警方这种避重就轻的做法就于事实相符嘛,为什么要如此大张旗鼓的处罚记者,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再者如果是中国人打的曹某,谁都知道他的下场,为什么是日本人就是这样的结果呢?假如中国人在日本打了个日本歌妓,那结果无论是什么原因打人,中国人的下场一定比日本人在中国打人严重多了。。。鄙视。。。严重鄙视。。。丑陋的中国×××
因登载日本人暴打陪酒女失实报道受罚---------楼主你是顶风做案,明知故犯,贼喊捉贼~
以下是引用lichun11在2005-9-2 20:02:18的发言:
呵呵!zhangfuxing的灌水水平见长啊!
怎么常见呀 师傅取笑我了是不是 那天带带徒弟呀
也睁点钱


中国有这样的女人,才让旧中国论陷在列强手里。 欠干。。。。。。。
以下是引用qphuxi在2005-9-5 19:28:22的发言:
什么人啊,见好的就上
在说我那 他是我师傅你不知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