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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俊
在有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讨论中,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监管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当前,我国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日趋严格,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但由于实施细则过于刻板,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了一些问题。科研人员感叹,科研经费申请难,但要花掉科研经费更难。要解决制度设计和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不妨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的成功经验,将以往的“正面清单+事前审批”的管理模式,转变成“负面清单+事中监管和事后审计”。
“正面清单+事前审批”的管理模式,客观上导致部分科研人员走上违规使用科研资金的“四部曲”。第一,预算不合理。对千差万别的科研项目设置统一的预算科目和比例控制,科研人员就不得不削足适履,根据科研资金管理规则而不是项目本身的需要编制预算。第二,钱花不掉。不可执行的项目预算导致大量项目资金长期沉淀在账上,而有些真正需要用到的经费却无法报销。第三,催促花钱。财政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率的要求,转化为项目所在单位的预算完成率指标,项目发布单位对结余资金通常具有限时使用、逾期收回的规定,项目负责人因而被所在单位催着花钱。第四,冒险乱花钱,一些科研人员在侥幸心理下违规使用科研资金。
事实上,科研项目本质上是一种结果导向的投资行为,只要不违反基本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科研资金的投入方向和具体数量,以追求项目产出的最大化。具体来说,“负面清单+事中监管和事后审计”应该包括以下要点:
一是根据“负面清单”模式修订科研资金管理办法。即规定科研资金不能干什么,不用具体管它能干什么。但无论作何用途,项目负责人必须证明资金使用对于项目研究的必要性,且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确保项目经费不可使用在与项目无关的事宜之上。
二是全面推广科研项目资金专用卡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我们可以借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的经验,将项目经费按期打入项目负责人专用卡内,使用专用卡的采购在一定数额内不用再行报销手续。也可以借鉴新加坡一些研究机构的做法,项目负责人必须将与基金项目消费有关的所有记录和账目留存。依托专用卡和财务报告,建立后台信息收集和分析监控系统,便于监管部门稽核。
三是加大对智力劳动投入的补偿。人是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科研投入应该从传统的“以物为本”转到“以人为本”,通过科研经费绩效支出增加人力资本补偿,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四是根据科研项目的不同性质和类型,实行多元化资助和管理模式。尝试以“最终成果奖励制”代替“项目申报制”,使经费投入与科研产出相挂钩,形成从重过程转变为重结果、以结果为导向的科研管理模式。对研究经费的最好管理是看其能否产生优秀的研究成果,而不是看其使用的细节。对于已经完成的优秀成果,经费可以直接给予相关研究人员,不再履行复杂的审批和报销手续。
五是加强对科研资金的事中监管和事后审计。加强国家各类科技基金监察的机构和能力建设,强化对经费分配环节的过程监督,查处违规违法使用资金现象,有效防止挪用和滥用政府资金。(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