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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铮:再论院士制度问题 院士待遇应合情合理;荣誉称号不可变作可利用资源
我国实施院士制度以来,一直受到一些人士的质疑和批评。最近,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增选了新一届院士,使质疑又达到高潮。这种情况在别国少见。前些日子也有记者采访,询问我的看法。我总的意见是:希望社会上包括院士本身持一颗“平常心”对待院士这个称号,消除误解,纠正一些不适当的做法,使院士制度更臻完善,为国家的科技发展作出贡献。
关于院士称号的定位
关于院士称号的定位
根据两院规程,“院士”是国家设立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很多同志对“最高”和“终身”两个词意见最大。对此,我们应认清院士既不是一种职称或职务(教授、工程师、总工程师……),也不是一种学位(硕士、博士以上又设一级),更与行政级别挂不上勾,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明乎此,则对“终身”也不会有什么怀疑。正如一个人取得“战斗英雄”、“劳动模范”或“功勋演员”、“功勋运动员”等称号后,不会因他年老就撤销荣誉。
既然“终身”只是对荣誉称号而言,则院士到一定年龄自应从现职上退休(可以比一般同志晚几年),如果工作上需要他而健康条件又许可,则可以担任不占一线员工名额的顾问、咨询、学术委员这类职务,继续从事或带领团队做科技工作,我想人们也不会有意见。
院士还有在两院任职的问题。对此,两院有明确规定,院士到一定年龄后自动转为“资深院士”,失去被选举权,不能担任两院和学部的任何职务,增选新院士时也没有提名权和投票权,这实际上就是退休制度,多年来都得到严格执行。
关于“最高”的问题,就我个人想法,最好取消这两个字,院士就定位为国家授予的一种荣誉性学术称号便是。但这个意见不易被接受,那么我对“最高”有以下两点认识。
第一,一个人在学术上取得成就、作出贡献,可以得到各种荣誉称号,如“设计大师”、“有杰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荣誉教授”、“某某奖获得者”等等,院士则是在各类荣誉称号中由国家授予的最高一种。
第二,这个所谓“最高”,限于某一专业,而且是“过去完成时”,即,国家对你在该专业中“取得过”的成就和“作出过”的贡献的肯定,不意味着现在仍然是最高,更不是将来时。院士如能坚持不懈终身钻研,随着经验的不断丰富、视界的不断开拓,看问题的观点和立场的愈加客观和提高,可以率领团队作出更多贡献,这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值得尊重。但科技日新月异,人的身心健康却与时俱衰,在学术上的最高地位必然要由后人接替,即使是学科的开拓者、领队者也不例外,这是自然规律。
我国现在有种不好的风气,似乎当选了院士,就成为天纵之圣、万能科学家,一言九鼎。有些院士也不很自觉。院士对外专业就是一个常人,甚至缺乏常识。当然,院士和任何人一样可以对任何问题发表他的看法,但如不是他专长的领域,就不必亮出院士身份,只是常人一个。甚至在同一大专业下,不同的二、三级学科间也有极大距离。
关于“官员院士”
据有人调查统计,在当选院士中,“官员”的比例不断增加,这更引起很多同志疑虑。我没有做过这方面调查,但想明确“官员”的定义。部长、省长当然是官员了,总工、主任算不算?校长、系主任算不算?科研院所和医院的院长、所长、主任以及工程局的局长、总工、项目负责人算不算?如果所有这些都算官员,院士中的“官员”比例就不会低。其实,有些人所指的“官员”,比较正确的提法是“担任或担任过某些行政或技术领导职务的人”。
在我国,一些在科技上取得重要成就的人,往往被任命担任某些行政或技术领导职务。有时这很需要,我们可以举出无数位“官员院士”在当选前和担任领导工作后所作出的巨大贡献。人们对这些“官员院士”不见得会有意见。(但并非“领导”非得由科技尖子去当,有些科技专家不必、也不宜提为领导,领导工作由内行、公正、有远见而又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去做会更好,例如两院院领导不一定都要院士来担任,建议组织部门能重视这点。)我想大家顾虑的还是一些不合格的“官员”,他们会利用权力,通过搞公关活动,并把集体或别人的贡献揽在自己身上,从而被选为院士。这种情况确实可能发生,两院对此已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有力有效措施,严格防止。
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院士提名的彻底透明,所有候选人资料都在原单位及网上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批评和投诉;对投诉件都组织独立的院士团进行深入调查,弄清真相,反对一切不正常的公关活动。对提名书中的材料进行严格评审,对获奖项目、论文著作,不是看其排名或数量,而是要了解本人实际所作贡献、所发挥的作用。工程院对进入第二轮的候选人还要求其亲自到会作介绍和接受质询。最后由全学部院士无记名投票选举。“官员”想通过不正常的方式当选,难哉。我们应相信院士集体的判断能力,相信没有什么势力能操纵院士选举,相信选出的院士基本上是合格的。
关于“管理学部”
也许工程院的管理学部是被质疑最多的学部。事实上,在上世纪90年代成立这个学部时,就有很多院士反对或担忧。反对者认为新中国建立后长时期执行“左”的路线,在科技和工程建设中强调政治挂帅,搞人海战,不讲究效率效益,谈不上科学管理,和国外差距太远,没有条件成立学部;担忧的则怕这个学部变成官员和企业家、资本家俱乐部。针对这种意见,工程院领导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做法,先组织部分院士成立一个专委会,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明确设立管理学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方案,交院士大会讨论。由于当时仍有较多院士表示不宜急于成立,因此又决定撤销该议案,继续研究落实。以后随着科技和建设的腾飞发展,我国管理科学水平也迅速提高,人才涌现,条件成熟,才于次届(2000年)大会上提出,经全体院士投票表决通过成立。为消除大家的疑虑,还采取许多措施,包括:1.将管理学部范围限定为工程管理,暂不包括企业管理(学部名称也称为“工程管理学部”);2.对该学部院士的要求作出更明确的规定;3.先从各学部现有院士中遴选有管理经验和背景者组成第一届管理学部(跨学部院士),在第二届才开始增选,并严格限制增选名额(除首次增选了5名院士外,其后每届只选出2至3人);4.提名为管理学部的候选人,第一轮选举在相关专业学部中进行,只有通过专业学部评审表决,认为符合进入第二轮选举条件的提名人,才由管理学部进行第二轮评审选举。
本届增选前,该学部仅41位院士,其中跨学部院士达27人,增选院士仅14人。没有什么企业家、资本家。分析管理学部院士的组成,大致来自两类人:一是改革开放以后,大量高校设立了管理学院,成长了一批管理科学的开拓性学者教授;二是随着我国史无前例的建设高潮,涌现了一批从工程实践中锻炼出来的管理人才。
我国发射了宇宙飞船,振兴了军工工业,建设了三峡工程、青藏铁路、南水北调……都是世界级的系统工程,没有先进的管理科学,是不可想象的。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多数学科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都有差距,不能因此认为没有条件成立学部。特别是我国有自己的国情,许多工程如由外国专家来管理,就做不到我们的水平和成就,不要太贬低自己。(小浪底水利枢纽和水口水电站原以外方管理为主,问题不断,世界银行专家一致认为工程已失败,后由我们自管,都如期、优质、经济地建成。)
管理学部成立以来,为推动我国管理科学的发展做了很多工作,为我国科技发展和工程建设提供了很多咨询,成绩有目共睹。在管理学部院士中,除教授外,“官员”的比例较高,是可以理解的,领导层在管理方面作出的贡献,确实要比基层同志大。希望大家能了解这些实情,不要轻信一些无根据的断言。
几点建议
对院士的介绍宣传应实事求是
被选为院士,一定有所成就和贡献,适当的介绍是必要和有益的。但必须实事求是,不要拔高、把院士描摹成“高、大、全”,尤忌把集体和别人的功劳归于院士。更要反对炒作。这些介绍宣传文章应由本人审阅把关。如果发现失实,发表的报刊和院士本人要负责。
院士的待遇应合情合理
地方政府和院士所在单位对院士(尤其对年老有病有困难的院士)在医疗、交通、住房方面适当地给一点照顾,群众也能理解,但必须在合理范围内,不要太突出,更不要和行政级别挂勾,也不宜以高待遇作为重视人才的宣传材料和吸引人才的唯一手段。
采取措施,不要把荣誉称号变成可利用的资源
建议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不让荣誉称号变成可利用的资源。例如,在评审或申请科学基金、报奖评奖、评比学校成绩名次等等活动中,院士不具有任何特殊性,我建议在各种活动中,如无必要,一律不提院士称号。
呼吁院士加强自律
我呼吁每位院士加强自律,洁身自好,珍惜“院士”这个集体荣誉称号,不要做任何有损这个称号的事。要意识到有些事别人可以做,院士却不能或不宜做。
院士要终生锲而不舍地钻研本业,做好本职工作。对兼职要量力而行,对不能起实际作用的兼职以及荣誉职位应该婉谢,更不能取得报酬。对各种答辩、审查、评议、研讨、鉴定等工作,必须确属自己专长又有余力参与的才参加。
院士要永远保持谦虚谨慎的心态,对介绍自己的文章、报道要严格把关,做到实事求是。要乐见后人胜过自己。识别、帮助、培养年轻一代,是院士的天职。
我衷心希望随着社会的理解、制度的完善和院士自律的加强,院士制度能健康发展,为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多贡献。(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潘家铮)
《科学时报》 (2010-2-24 A1 要闻)
来源: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0/2/228667.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