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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0日,施普林格出版集团《肿瘤生物学》撤销涉嫌同行评审造假的107篇论文,其中一篇涉及我校两位教师。撤稿事件发生后,华东师范大学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科技部和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清了事实,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现就撤稿事件相关事宜予以公示。
一、撤稿论文信息
撤稿论文题目为《Sports-induced blood sugar utilization prevents development of pancreatic ductal adenocarcinoma》(《运动诱发型的血糖利用预防胰腺导管腺癌的发展》)。该论文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卢金逵为我校体育与健康学院教师,论文通讯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青少年健康评价与运动干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基本事实认定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专门调查小组,组织开展相关调查工作,认定撤稿论文构成“论文内容造假且第三方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调查,论文实验数据由第三方机构提供,并由第三方机构提供“语言润色服务”和“代为投稿服务”。论文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卢金逵为主要责任作者,论文其他作者未参与论文造假和投稿,且对论文被署名不知情,为次要责任作者。事件事实清楚,得到卢金逵本人确认。
三、对撤稿论文主要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根据撤稿论文基本事实和论文运用情况,学校经研究对撤稿论文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卢金逵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解除与卢金逵的聘用合同;
(二)将其学术不端行为记入科研诚信信用信息系统;
(三)追回其利用撤稿论文获得的校级科技奖励奖金;
(四)建议撤销其正在执行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承担资格,追回其承担任务所使用的项目经费;
(五)建议撤销其申报的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资格。
四、处理结果
截至2017年9月12日,学校对卢金逵的相关处理决定均已执行完毕。
撤稿论文存在“论文内容造假且第三方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事件性质极其恶劣,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声誉。学校将以此为反面教材,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学术诚信教育,要求全校师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坚决依法打击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严格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