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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 王之康
高等教育系统应当进一步架构起淘汰之后的“出口”和“出路”,建立起四通八达的求学“立交桥”,从而降低淘汰制度对学生的消极影响。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日前,一纸“普通本科生如不能按规定完成本科学习,可申请转入专科”的新规着实让华中科技大学“火”了一把,“本科不努力,毕业成专科”更是成为舆论的焦点;如果把时间拨至今年7月初,另外一条新闻就会进入我们的视野,说的是下学期,浙江农林大学三本独立学院——暨阳学院的30名大二学生因为成绩优秀、综合测评良好,将转入校本部的一本或二本相关专业学习。
对比来看,前者是对“差等生”敲警钟,后者则是对“优等生”开门路。那么,对于我国高等教育来说,这一升一降又意味着什么呢?
升降早有先例
其实,不管是“本科降专科”还是“三本升一本或二本”,纵观我国高等教育史,都是有先例可循的。
比如2003年,海南大学23名学生由于试读不合格,难以达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学分,由本科降为高职(专科)学习。
2008年,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对学分达不到应修学分1/2者作“降级”处理,当年有30名本科生降到了大专。
2015年,清华大学曾规定,学生因课程学习不合格导致一学期所取得学分低于12学分者,转入试读,暂保留学籍一年。试读期满,未达到解除试读学分要求者,转入专科学习或者退学。此外,身体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可以申请转入专科学习。
更早,北京大学也曾规定,“学满二年及以上,取得的必修课程学分数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必修总学分数70%以上,且取得总学分数达到70学分以上者,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教务部批准,准予按专科毕业离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而这一条,不得不在2017年正式终止。
浙江农林大学“三本升一本或二本”是该校在自己内部进行的尝试,而在上海,与之相类似的校际之间的探索早在2000年就已经开始进行。
当年,上海市教委实行插班生制度,先后允许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等12所重点高校招收插班生,规定凡上海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在读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在完成第一学年学习并且成绩全部合格都可以参加插班生考试,被录取的插班新生将按录取学校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总之,无论是旧闻还是新事,也不管舆论贬与褒,“本科降专科”和“三本升一本或二本”的表象背后,都有值得探究的实质性问题。
完善教育系统
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南京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所长操太圣表示,从本质上来讲,这两所高校的做法都是在教学管理上实施的奖惩制度,而无论是奖励还是惩罚,都是通过适当的制度来刺激学生学习的外部动机,激励其顺利完成学业,并尽量取得优异成绩。
“浙江农林大学是从积极的角度去引导学生,华中科技大学则是从消极的角度警示学生。不过实际上,两者都是通过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来刺激学生学习的外部动机。”操太圣说。
他指出,由于一些大学生上学期间缺乏学习动力,加上学校教学管理不严格,导致他们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分,无法顺利毕业。从这个意义上说,华中科技大学的做法可以看做是学校帮助学生的一种努力,让学生知道不努力学习的后果,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对学生产生警示作用。
说到警示,其实有一个更为高等教育界所熟知的名词,就是最早出于江西理工大学的“学业预警”,华中科技大学也是最早推行这一制度的学校之一。
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华中科技大学的新政其实是对学业预警制度的一种补充。因为在以前,受到“橙色警示”两次或者受到“红色警示”,学生会直接被退学,“华中科技大学则给了退学的学生一条出路,他们可以选择专科继续学业,如果不愿意选择读专科,也可以退学回家再考虑参加高考”。
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张端鸿则认为,高等教育需要构建良好的分流机制。负向的淘汰机制可以对学生形成约束,比如“本科降专科”;正向的遴选机制则可以对学生形成激励,“激励与约束是硬币的两面,共同作用才有利于促进本科生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也可以说是对我国教育系统的一种完善。”
“浙江农林大学的‘三本升一本或二本’是学校系统内部的正向遴选,上海所推行的插班生制度则是给了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流动的机会。”张端鸿说,高考招生录取只是高等教育的一个起点,学生进入大学后的发展仍然存在很多可能性。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选择是高等教育系统的责任。“高考实际上定不了终身,只有给学生更多的机会和选择,才能让学生在动态变化的情境中找到更加适合自己的道路。”
改革势在必行
操太圣认为,两所学校的做法是在目前国内高校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学分制背景下的一种努力,“因为在学分制下,学习时间可以很弹性”。
对于他所说的弹性学制,其实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就有过明确表述:“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结合两所学校的案例,打破学年制的限制是非常必要的。”操太圣说,如果我国高校依然严格实行学年制,则有可能出现一些学校借鉴这两所高校的做法,因为这样做既发挥了管理的激励功能,也体现出了学校管理的人性面。“当然,如果未来真正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则上述两校的做法也属权宜之计,它们毕竟只是激励手段之一而已。”
熊丙奇则认为,突破这一困境的关键在于改革大学招生和培养制度,实行大学自主招生、自主办学。
“一方面,自主招生意味着大学和学生双方在招生时就互相选择,在接下来的求学中再进一步选择也顺理成章。”他说,另一方面,根据自主招生、自主办学的操作,大学是可以持续接受学生申请的,因此被淘汰或者主动退学的学生可以自由申请其他大学,而本校也可接受离开其他学校学生的申请,大学招生和培养变为一个动态、开放的过程。大学淘汰不合格学生,或者学生主动退学,是双方的优化选择。
“如果能推进大学自主招生和培养制度,那会从根本上消除社会存在的学历情结和学历歧视,不会再有‘专升本’,也没有‘本降专’的升降说法,这是学生求学过程中的自主选择,完全可以双向流通。”熊丙奇说。
呼吁奖惩制度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卢晓东表示,两所高校对大学生的奖惩探索,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特别在当前“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应该成为我国高校教育系统中的核心制度。
“一方面,建设一流本科教育,自然会有很高的学术要求,这是本质。但同时,如果学生的努力程度没有跟上,如果没有学生一流的学习努力和付出,就会带来一些问题,反映在教学管理上,则是四年学位率低,或者说淘汰率高。”卢晓东说,“淘汰从来不是办学目的,只是学术要求提升后的自然现象。”
据统计,美国常青藤盟校的本科生淘汰率平均都超过20%;加州理工学院每年招收200多名本科生,其中约25%的学生会被淘汰;加拿大的本科生淘汰率为15%~20%……可以说,高淘汰率是一流大学“英才教育”和较高学术要求的本质特征。
对此,张端鸿也表露了同样的观点,并呼吁设计完善的本科教育淘汰制度。
“首先,高水平大学应当达成一种共识,如果执行严格的学术标准,入学的学生中必然会有一部分因为学业表现不合格而毕不了业,并且要将这种‘本科教育注定存在淘汰’的观念在招生过程中就传递给学生。”张端鸿说,高等教育系统也应当进一步架构起淘汰之后的“出口”和“出路”,“‘专业学习不适应’学生转专业机制可以为在专业内部淘汰的学生提供缓冲,上海的插班生制度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同时还应当为淘汰学生建立转学的‘申请-考核’制度,为他们留有继续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学习的机会。”
此外,张端鸿表示,高校还应该为淘汰学生保留修读学分,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之间的界限也应该更加模糊,所有通过努力获得学业成就的人都应当受到尊重。“只有这样才能够建立起四通八达的求学‘立交桥’,从而降低淘汰制度对学生的消极影响。当然,教师和教务管理部门也应该严格执行淘汰制度。”
“另一方面,也可以仿照美国大学间的转学制度,建立我国的双向转学制度。”卢晓东说,简单来讲,就是允许名牌大学退学学生转入一般大学就读,也允许一般院校学生通过考试转入名牌大学,“这既是对淘汰学生的一种‘出路’探寻,也是对优秀学生的一种机制奖励。”
“双向转学是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建设未来特别重要的制度,这跟‘双一流’建设特别是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卢晓东指出,有了双向转学制度,顶尖高校才可以提高学术要求,追求一流的学术水准,这对一般高校的学生来说,也会极大地提升其学习动力,从而提升我国高校学生普遍学习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