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药品检验仪器设备购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ZJ-2012N063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9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37201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063928
采购数量:
A包:红外分光光度计1台、液相色谱荧光检测器1台、紫色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原子吸收氢化物发生原子化器1台、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荧光分光光度计1台、固相萃取装置1套、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
B包:自动溶出度测定仪1台、荧光显微镜1台、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气相色谱仪1台、薄层色谱照像系统1套;
C包:离子色谱仪1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件1套、液相色谱仪配件1套、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
采购用途:实验室装备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完善市级药品检验所检验仪器设备种类,进一步提高药品检验水平,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我省药品市场安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制造或销售代理权,并能独立履行合同的经营实体;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的检验仪器注册证及检验仪器注册登记表;
4)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果属医疗器械);
5)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同一货物,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
6)计量类应提供计量合格证书(如果属计量类)。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一套,包括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 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c.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d.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原件)(代理商提供)等。投标人持以上资料报名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3月2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燕春花园酒店19层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600人民币/包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18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2年4月1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吴爽、常艳伟、尹国芳
联系方式:0311-86219117
传真电话:0311-86219087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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