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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紫外可见分光度计等招标(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equip2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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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可见分光度计等招标(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延津县政府采购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监测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延津县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监测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监测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 2012 027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 标段:紫外可见分光度计一台;水样自动采样器一台;大气采样器二台;颗粒物采样器二台;原子吸收仪一台;降水采样器二台。

2 标段:笔记本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台;复印件一台;数码相机一台;摄像机一台;移动通讯设备(对讲机)二台。

四、交货期: 30 日历天。

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资金(已落实)。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可以是具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货物,代理商必须是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7 、为完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紫外可见分光度计、原子吸收仪产品报名时,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外地驻豫经贸机构备案登记证、 NTC 培训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9 、投标单位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2 3 5 —— 2012 3 9 (节假日除外)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路东)

招标文件售价: 500 / 份(售后不退)

八、报名须知: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 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外地驻豫经贸机构备案登记证、 NTC 培训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 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2 3 27 上午09:30 时(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路东)

十一、招标人: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13849340943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0373-3526168 15544286028

十三、监督电话: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 3 5
ip地址已设置保密
2012-3-6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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