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招标租赁筛查检测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4FW060291
项目名称: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招标租赁筛查检测设备
预算金额:82.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三重四级杆质谱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预算金额:人民币240,000.00元/年
包组编号:002
采购需求:全自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系统、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串联质谱检测系统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预算金额:人民币588,000.00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遇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允许投标人继续服务情形则服务合同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沈州路41号
联系方式:卓科长 024-86906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方式:刘彦茹18640345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彦茹
电 话: 1864034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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