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检集团广质院2021年气相色谱设备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 14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ITCL-GD-FGHW-210402
项目名称:广检集团广质院2021年气相色谱设备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允许进口参与投标 |
包组一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设备 | 一批 | 人民币226 万元 | 是 |
包组二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1台 | 人民币115 万元 | 是 |
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属性:货物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3.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2 提供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3 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2.4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2.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2.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3.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3.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3.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3.4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至 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 14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0日 14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4.2 提供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 2019年或2020年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4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综合楼701
联系方式:邱工 020-84655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 020-28842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20-2884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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