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PCR仪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PCR仪
项目编号:GW2018-SH0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11、22793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26636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0592-22308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PCR仪,2台。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一)供应商须提供报价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的有效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资料。(二)供应商须根据报价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资料。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4、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5、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3月05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2月23日 10:14 至 2018年03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2月23日 10:14 至 2018年03月0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公物采购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3月05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公物采购开标大厅
四、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11、227932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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