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 |
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医学检验中心医疗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cg201709-058 | ||||
招标人 |
滁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采购地点 |
滁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
一标段:生化免疫流水线(进口)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生产厂家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说明: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投标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投标总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 4、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家或省级代理商授权原件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全自动酶免系统和全自动前处理加样系统(进口)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生产厂家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说明: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投标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投标总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 4、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家或省级代理商授权原件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微生物培养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进口)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生产厂家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说明: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投标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投标总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 4、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家或省级代理商授权原件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预算 |
约500万元。 | ||||
招标范围(内容) |
见交易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 ||||
发布时间 |
2017年9 月21 日 | ||||
信 息 内 容 | |||||
项目概况: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和医学检验中心医疗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总造价500万元 | |||||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生化免疫流水线(进口),最高限价 300万元;二标段:全自动酶免系统和全自动前处理加样系统(进口),最高限价 120万元;三标段:微生物培养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进口),最高限价 70万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项目款支付方式 |
详见交易文件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交易文件等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
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 ||||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前交纳完毕,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帐户其中之一。 (1)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181228933481 帐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67 (3)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市南谯区政务新区支行 帐 号:34001739008052504778-2408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2.4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前交纳完毕,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帐户其中之一。 (1)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182728921404 帐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68 (3)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市南谯区政务新区支行 帐 号:34001739008052504778-2409 三标段:投标保证金:1.4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前交纳完毕,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帐户其中之一。 (1)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182728932585 帐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70 (3)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市南谯区政务新区支行 帐 号:34001739008052504778-2410 | |||||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下载。 | |||||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21日17时以后 ,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交易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重要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 。联系电话: 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850-3300 2、技术咨询:0550-3801701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企业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1、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企业家数少于10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投标企业家数大于10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12、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2)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3)各投标单位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序列码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投标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5)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锁手续。(办理CA证书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通知-关于投标企业办理CA证书的通知 。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0d7a58b7-4c56-458f-997c-ccfe05cae4fb&categoryNum=013。联系方式:0550-3019013 赵工。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各投标单位开标时,务必携带本单位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7)本项目投标单位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3801701。 | |||||
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 2017年9月26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248a10d8-ded1-4342-9cae-f879cb19e914&CategoryNum=008),招标人将在2017年9月27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市长江商贸城B区3栋303室 联系人:傅声洋 联系电话:0550-3087633 18019867991 | |||||
公告发布媒体: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滁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 评论[支持者: 0 人 ,反对者: 0 人,中立者: 0 人] 查看评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