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X2017-06-01
三、采购单位名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56号
联系方式:029-622880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
联系方式:029-88411508/88411169转8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标段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备注 |
一 |
1 |
超高效液相色谱- 串联四级杆质谱仪 |
1 |
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 |
2 |
生物安全柜 |
1 |
| |
3 |
平行蒸发仪 |
1 |
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 | |
4 |
旋转蒸发仪 |
1 |
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 | |
二 |
1 |
全自动微生物 生化鉴定系统 |
1 |
已通过进口产品论证 |
2 |
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 |
1 |
| |
3 |
低本底α、β检测仪 |
1 |
| |
4 |
全自动消解仪 |
1 |
| |
5 |
六联不锈钢过滤系统 |
1 |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项目用途:检验检测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第一标段:251万元;第二标段:179万元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以上三项可提供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四级杆质谱仪、平行蒸发仪、旋转蒸发仪)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还需提供厂家资格声明函)
6、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生物安全柜)的厂家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以上三项可提供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全自动微生物生化鉴定系统)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还需提供厂家资格声明函)
6、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低本底α、β检测仪、全自动消散仪、六联不锈钢过滤系统)的厂家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6月28日9:00―11:30,
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14:30前
2、开标时间:2017年7月13日14:30整
3、开标地点: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第二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清 刘颖
电话:029-88411508/88411169转805
传真:029-88405267转80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四府街支行
账 号:102460065607
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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