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儿童医院全自动血培养系统仪、全自动细菌鉴定药敏系统仪采购及试剂耗材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玉溪市儿童医院的委托,对玉溪市儿童医院全自动血培养系统仪、全自动细菌鉴定药敏系统仪采购及试剂耗材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厂商参加。
2.1
项目编号:KCT201801008
2.2
磋商内容:玉溪市儿童医院全自动血培养系统仪、全自动细菌鉴定药敏系统仪采购及试剂耗材(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全自动血培养系统仪器 |
1台 |
|
2 |
全自动细菌鉴定药敏系统仪器 |
1台 |
|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2.4
采购预算:140万元。
2.5
交货地点:玉溪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3.1
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同一品牌同一规格的产品,以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经销商中最低报价的一方为有效报价;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
投标人应该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厂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3.6.2
为保证本地化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须在云南省有独立的分支机构。
四、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2
医疗设备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在有效期内,企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省外企业在云南省境内注册的或分支机构的营业证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日起至2018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在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304室(巫家坝昆明机场派出所前行100米)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1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7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101室(巫家坝昆明机场派出所前行100米)。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7.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儿童医院
联系人:陈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887867332
传 真:0871-6711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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