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食品专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食品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L(LNCIQ)-2017-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鹏
项目联系电话:0411-888985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
联系方式:胡海松 0411-825833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晓鹏、李向荣 0411-88898522、88898515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食品专项设备采购项目设备共17台(套),本项目分三个标段,三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标段一: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快速测定仪1台(套)、生化需氧量分析仪1台(套)、密度仪1台(套)、光化学柱后衍生装置1台(套)、液相色谱仪检测器1台(套)、液相色谱仪检测器1台(套)、液相色谱仪检测器1台(套)、液相色谱自动进样器1台(套)、蒸发光散射检测器1台(套)、顶空进样器1台(套);
标段二:全自动间断化学分析仪1台(套)、折光仪1台(套)、溶出度仪1台(套)、气相色谱仪检测器1台(套)、气相色谱仪检测器1台(套);
标段三:三重串联四极杆气质联用仪1台(套)、氮气发生器1台(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1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三楼3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五一广场广电中心北门西行100米)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2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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