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省中医院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项目)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财采计[
一、 采购项目编号:STBN-ZC-2013-026
二、 采购项目名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项目
三、 招标内容:以下货物的供应、生产、采购、运输、检验、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部相关工作。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套) |
1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进口) | 一台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进口) | 一台 | |
2 | 傅里叶红外光谱仪(进口) | 一台 |
制备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 | 一台 | |
高效液相色谱仪(荧光检测器)(进口) | 一台 | |
气相色谱仪(进口) | 一台 | |
3 |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 | 一台 |
4 | 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进口) | 一台 |
5 | 手术显微镜(进口) | 一台 |
6 | 骨科C臂X光机(进口) | 一台 |
7 | 低温等离子灭菌(进口) | 一台 |
注:总价包括项目所需设备在内的所有货物、安装、调试、校准检验验收的费用和税费、运输、保险、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和全部相关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所投货物有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5.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境内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6.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可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2日14时整(13: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九、开标时间:
十、开标地点:
十一、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二、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市体育馆支行
账号:561257523950
行号:840368
十三、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湖北省中医院
联 系 人:唐处
电话/传真:027-88929147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武昌区中山路3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铭欣、陈倩
电话/传真:027-87320607-607 027-87320607-888
联系地址:
邮 编:430071
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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