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公司)受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为招标人)委托,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高分辨正置荧光显微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相关产品如下:
包号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1 | 1-1 | 高分辨正置荧光显微镜 | 1 | 台 | 合同生效后90天内 | 设备已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
2、合格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合格的投标人指的是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国内制造商和/或其就该投标具有制造商授权的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一个代理商。
2.2. 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 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2.4.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具有进出口企业资质及人民币账号。
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兹邀请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自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22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址出售,招标文件每包售价400元人民币。若邮寄,需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款概不退还。招标代理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不少于投标总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3年7月23日上午9:30前递交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6、兹定于2013年7月23日上午9:30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本次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价格部分30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50分,售后服务10分。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于晓玲
电 话: 010-64291720-1116
项目联系人:戴冉
电 话: 010-64234101
传 真: 010-64204400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
银行帐号:4047200001819100030941
如使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评论[支持者: 0 人 ,反对者: 0 人,中立者: 0 人] 查看评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