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
1. 招标编号:0724-1301D10N1415
2. 项目名称: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3. 采购品目:A1006
4.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包号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
1 | 体外循环机 | 1套 | 310万元 |
2 | (1)全自动发光免疫仪 | 1套 | 520万元 |
(2)全自动酶免分析仪 | 1套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所投包号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货时间:包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包2:合同签订后90天内。
7.招标标的类型:货物
8.合格的投标人:
①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③投标人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④如投标人为投标设备的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⑥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9.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4) 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板)(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于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1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包1投标保证金要求为人民币15,010.00元,包2投标保证金要求为人民币20,010.00元,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18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12.开标时间:
13.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
14.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6.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7.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20) 87768198-840/851/187
传 真: (8620) 87768283 87616260
联 系 人:曹敏、陈田、舒云康
18.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19.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703
20..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沿江路151号
联系电话:8306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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