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东港区农业局的委托,就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农业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艳阳路24号
联 系 人:高悦量
联系电话:0633-8252797 13706336854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沿街
联 系 人:邵珠华 张树花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传 真:0633-8776078
E-mail :sdhyharz@163.com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WT-RZDGCG2012-010
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第一包: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1套、 旋转蒸发仪2台、 生物显微镜1台等设备;第二包:酶标仪1台、洗板机1台等设备;第三包:实验室家具1组、微生物P2实验室无菌实验室净化工程1组、 集中供气系统1组;包括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总包内容 ,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供应商不得对所报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供应商所投第一包主要产品(微波消解仪)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供应商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
3 、供 应商必须提供东港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非本地供应商如持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到东港区检察机关确认,(电话:0633-3011817)。
4 、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3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沿街)
3.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出不退(如需邮寄加50元邮费,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4.2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 3 供应商所投第一包主要产品(微波消解仪)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供应商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证书原件;
4.4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2 年3月26日 下午14:00—14:30,在日照东海饭店二楼会议室(日照市黄海二路59号)接受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2 年3月26 日下午14:30
八、开标时间、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2年3月26日下午14:30在日照东海饭店二楼会议室(日照市黄海二路59号)举行开标会议。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采购,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附件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书
日照市东港区 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个人)因 事项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单 位/个人 ) 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
特此申请。- 评论[支持者: 0 人 ,反对者: 0 人,中立者: 0 人] 查看评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