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赣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移动式C臂系统、质谱仪等医疗设备(进口产品)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项目编号: GZ2020-G006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品目一 |
移动式C臂系统(进口产品) |
1 |
套 |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228 |
品目二 |
脑电测定仪(进口产品) |
1 |
台 |
37.8 | |
品目三 |
婴儿培养箱(进口产品) |
1 |
台 |
|
27.5 |
品目四 |
血细胞分离机(进口产品) |
1 |
台 |
|
48 |
品目五 |
质谱仪(进口产品) |
1 |
台 |
|
215 |
注:本项目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但所投品目必须完整。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设备必须在投标人有效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内;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设备必须在投标人有效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内;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的对经营资质不做要求;
7、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要登记表),所投产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8、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不收取标书工本费及报名费,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20年3月24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也将公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请潜在投标人注意浏览。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3月25 日上午9:30,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零陆元整(¥5006.00),以转账方式提交的,须在开标前到账,并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金和利息,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金和利息。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金和利息。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成质保金,质保金退还方式:一年后退还质保金的80%,质保期过后退还剩下的20%,不计利息,如有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十)验收及付款方式如下:
验收方式: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专家(专家劳务费由采购人支付)进行验收,最终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物送达、安装调试、培训完成且验收合格1个月后付100%,不计利息;
(十一)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350707818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市行政审批局大楼403室)
电话: 0797-8390875 邮箱:gzzfcg@qq.com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刘先生
电话: 0797-8390861
(十三)投标保证金转账递交账户:
收款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1:招商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营业部
开户银行3: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开户银行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铁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退采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银行账号从系统内自动获取,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在收款银行到账后,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保证金缴纳模块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获取到账信息。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400-85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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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 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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