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807270093)批准,现就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毒品实验室建设及运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毒品实验室建设及运维仪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8-G1-19407-KWZ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的名称及数量:A分标: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1台;B分标:多高效液相制备色谱仪1台、气相色谱仪1台、气质联用仪1台、傅里叶红外光谱仪1台、低温冰箱1台、低温冰箱1台、纯水器1台、离心机1台、离心机1台、固相微萃取仪1台、固相萃取仪1台、立体显微镜1台、瓶口分液器4支、移液器10支、电动辅助吸液器2台、全自动配标仪1台、电子分析天平(百万分之一)1台、电子分析天平(十万分之一)1台、除湿机10台、冰箱4台、PH计5台、震荡混匀器5台、气瓶柜4台、氮吹仪1台、超声波清洗器1台、水浴锅1台、隔膜真空泵1台、玻璃器皿及耗材1批、空气发生器1台、氢气发生器1台、钢瓶4台、干燥箱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405万元;B分标:375.0017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龚北宏 电话:0771-2023962 传真:0771-2023829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40000.00元;B分标:¥37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10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10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10时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佛子岭路1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1-2892217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路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
联系人:沈慧珠;联系电话:0771-2023852 传真:0771-2023997
3.监督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十二、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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