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血液中心委托,就大连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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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1.2 |
项目名称:大连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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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编号:HYCG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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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采购预算:630.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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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大连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
630.0000 |
0.0000 |
630.0000 | |
1.5 |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
1.6 |
招标内容:核酸检测试剂1 可检测约3万人份标本 核酸检测试剂2 可检测约4万人份标本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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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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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截至2018年4月2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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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报名其他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有所投标产品合法有效经销授权(国产产品除外)。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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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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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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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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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报名回执码(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上述相应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到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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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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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自2018年03月13日起至2018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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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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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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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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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3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
3.2 |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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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大连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
100000.00 |
2018年04月02日 | |
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1 |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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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4月03日9:30至2018年04月03日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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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四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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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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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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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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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四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4.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
5.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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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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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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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大连市血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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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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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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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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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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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1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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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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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禹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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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411-8265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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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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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686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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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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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411-8686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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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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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ongyu271593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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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自2018年03月13日起,至2018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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