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SZ1202-GP/SC-037H
3.招标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货物分为如下3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一包: 检测设备
分包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离子色谱仪 | 1 |
液质联用仪 | 1 | |
酶标仪 | 1 | |
酶标仪 | 2 | |
ICPMS | 1 | |
全自动快速定氮仪 | 1 |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3 | |
微波消解仪 | 1 | |
凯氏定氮仪 | 2 | |
氨基酸分析仪 | 1 |
第二包: 检测设备
分包 | 设备名称 | 数量 |
2 | 液质联用仪 | 1 |
气质联用仪 (串联) | 1 | |
气质联用仪GCMS | 5 |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 |
第三包: 检测设备
分包 | 设备名称 | 数量 |
3 | 液相色谱仪 | 2 |
液相色谱仪 | 2 | |
纯水机 | 3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的条件, 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及200万以上,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民事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并无不良履约记录。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和业绩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5.招标文件发售: 8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2年3月15日~2012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层会议室
9.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4月5日13:30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 2012年4月5日13:30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11.开标地点: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层会议室 。如地址变更,将在开标前3天通知各投标人
采购单位: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十层
邮编:710001
电话:029-87521312
传真:029-87521320
联系人:孙东、李乃一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评论[支持者: 0 人 ,反对者: 0 人,中立者: 0 人] 查看评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