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工程和材料领域评估的会议初评和现场考察阶段已结束。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根据各实验室成绩确定25个实验室参加综合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综合评议将于2018年12月5-7日在地大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内,联系电话:010-82323888)。
2.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原则应由实验室主任到会作报告,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主要介绍实验室代表性成果和优势特色、存在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等。报告时间30分钟,答辩10分钟。综合评议不接受旁听。
3.综合评议环节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评估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认真学习评估规则,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科技发展中心近期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工作的通知 | ||
材料领域 | ||
序号 | 实验室名称 | 依托高校 |
1 | 材料先进技术 | 西南交通大学 |
2 | 超常条件材料物理与化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3 | 环境断裂 | 北京科技大学 |
4 | 民族地区资源绿色转化与利用 | 中南民族大学 |
5 | 工程电介质及其应用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6 | 功能材料物理与化学 | 吉林师范大学 |
7 | 热带岛屿资源先进材料 | 海南大学 |
8 | 有色金属合金及加工 | 兰州理工大学 |
工程领域 | ||
序号 | 实验室名称 | 依托高校 |
1 | 城市地下工程 | 北京交通大学 |
2 | 城市交通复杂系统理论与技术 | 北京交通大学 |
3 | 电站设备状态监测与控制 | 华北电力大学 |
4 | 固体废物处理与环境安全 | 清华大学 |
5 | 建筑安全与节能 | 湖南大学 |
6 | 煤气化及能源化工 | 华东理工大学 |
7 | 南方地区高效灌排与农业水土环境 | 河海大学 |
8 | 先进成形制造 | 清华大学 |
9 | 现代设计与集成制造技术 | 西北工业大学 |
10 | 冲击与安全工程 | 宁波大学 |
11 | 道路与铁道工程安全保障 | 石家庄铁道大学 |
12 | 风能太阳能利用技术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13 | 光电油气测井与检测 | 西安石油大学 |
14 | 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技术 | 山东建筑大学 |
15 | 汽车零部件先进制造技术 | 重庆理工大学 |
16 | 特种电机与高压电器 | 沈阳工业大学 |
17 | 现代冶金技术 | 华北理工大学 |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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