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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酸纯化仪、全能型液体处理工作站招标(中国农大)  (http://bbs.bio-equip.com/dispbbs.asp?boardid=9&id=107376)

--  作者:equip2
--  发布时间:2017-2-20 18:43:00
--  核酸纯化仪、全能型液体处理工作站招标(中国农大)

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受中国农业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TEC2017B3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巩芹

项目联系电话:010-851436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宋老师,电话:627314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巩芹 010-851436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11房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品目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套)

简要技术要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

1-1

自动核酸纯化仪

1

CV应<3.5%

130

1-2

全能型液体处理工作站

1

量程为1-200 μl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的企业;也不应是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或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相关联的所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在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02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11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按包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06房间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