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生物器材论坛 (http://bbs.bio-equip.com/index.asp) -- 『招标投标』 (http://bbs.bio-equip.com/list.asp?boardid=9) ---- 高通量测序、超声波破碎、核酸蛋白分析招标(福建中医药大) (http://bbs.bio-equip.com/dispbbs.asp?boardid=9&id=102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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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equip2 -- 发布时间:2016-7-22 14:06:00 -- 高通量测序、超声波破碎、核酸蛋白分析招标(福建中医药大)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中医药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通量测序仪等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通量测序仪等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YS2016-1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72 876793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0591-228610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萍 0591-87679372 8767935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1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高通量测序仪等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高通量测序仪:1套 简要规格:数据通量:有至少3种不同型号测序芯片灵活可选。单次单端读取运行可分别获得至少600MB~15GB以上的高质量测序数据;每小时可获得大于240MB~4GB碱基序列,适合不同通量需求的应用。(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近期的企业财务报表、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期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放入技术商务正本,复印件放入技术商务副本. 且该函必须与投标文件其它组成部分胶装成册,为永久性,不可折分。若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合同包时,可只在其中一个合同包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即可)。(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报价时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1日 16:06 至 2016年07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直接至我司购买招标文件:填写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2、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按照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并发邮件至我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并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下载专区中《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 7 月 21日--- 2016年 7 月 28 日17:00止(北京时间),如未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D、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价格优惠内容及幅度: 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优惠内容及幅度详见下表:
注: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保部和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执行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时,需提供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所执行的节能清单(环保清单)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环保清单)。
E、关于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部分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优惠内容及幅度:
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优惠内容及幅度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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