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生物器材论坛 (http://bbs.bio-equip.com/index.asp) -- 『招标投标』 (http://bbs.bio-equip.com/list.asp?boardid=9) ---- 纤维细度分析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招标(浙江轻工质检院) (http://bbs.bio-equip.com/dispbbs.asp?boardid=9&id=163963) |
-- 作者:equip2 -- 发布时间:2024-7-2 19:32:00 -- 纤维细度分析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招标(浙江轻工质检院) 项目概况 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4年基于绿色消费的轻纺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471265-01 项目名称: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4年基于绿色消费的轻纺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3827900 最高限价(元):1315900,212000,2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元素分析仪等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315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标项采购内容包括元素分析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万分之一天平,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纤维细度分析仪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1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标项采购内容包括纤维细度分析仪,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标项采购内容包括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标项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7月0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3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老师、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023552、87711059 质疑联系人:姚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29677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老师、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023552、87711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88473430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群峰、葛珍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04、0571-88081687 质疑联系人:曹涛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2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