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440606-202008-1429-0080
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临床检验设备
预算金额:4,812,000
最高限价(如有):4812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基因分析仪等医疗设备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1 | 基因分析仪 | 1台 | 人民币182.00万元 |
2 | 流式细胞仪 | 1台 | 人民币182.80万元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台 |
多功能荧光分析仪 | 1台 |
3 | 精子自动检测分析系统 | 1台 | 人民币116.40万元 |
血栓弹力图仪 | 1台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1台 |
低速台式离心机(一) | 3台 |
低速台式离心机(二) | 1台 |
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 1台 |
霉菌培养箱 | 1台 |
轮转式切片机 | 1台 |
包埋机 | 1台 |
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 | 1台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包1的基因分析仪、包2的流式细胞仪、高速冷冻离心机和包3的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包埋机设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其余设备均采购本国产品。本项目包2核心产品为流式细胞仪;包3核心产品为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2.交货时间:本项目包1的基因分析仪、包2的流式细胞仪、高速冷冻离心机和包3的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包埋机设备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到货,其余设备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到货。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其他:下述“合同履行期限”仅为预估时间,最终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实际期限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9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8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按要求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领购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采购文件领购说明:
1、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2019]606号),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在领购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参与投标。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领购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2、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成功后,应当在领购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按以下“(二)采购文件领购方式”办理领购采购文件手续。
(二)采购文件领购方式:
线上方式(24小时领购):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政府采购板块(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采购文件线上领购。
a.注册。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自荐审批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首页“用户指南”《投标人注册手册》);
b.递交资料。选择“递交资料管理”-“申请资料递交”,选择对应项目,在附件处上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成功”截图;
c.领购。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d.支付。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e.下载发票。购标订单完成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可在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一般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备注:国e平台技术联系人:李先生020-37860665,叶小姐020-37860669,叶小姐020-37860671。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按要求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