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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高校采购座谈会发言摘要:集思广益 探讨高校采购发展路径
评论对象: equip2 | 2009-6-18 15:56:00
评论言论:

政府采购:“国货优先”何以牵动公众神经?

我国自去年实施的“4万亿”拉动内需的政策引来叫喊声一片。可4万亿该如何花则万众瞩目。尤其是在有国内外企业同台竞标的项目,是优先购买国货还是洋货为尊?众说纷纭。本网关注民众的争鸣。

我国自去年11月开始逐步实施“4万亿”拉动内需政策以来,全国的基建、道路投资等工程红红火火地展开。而这些工程所需要的物资对中、外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块块“诱人的蛋糕”。参与政府采购的内、外资企业都卯足了劲要从4万亿工程采购中分得一杯羹。5月末,由于外企在逾50亿欧元的25台风力涡轮发电机订单竞争中失利,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发表评论称:“中国政府似乎有意将外国供应商排除在其4万亿元人民币财政刺激方案下的合同之外。”紧接着,国家发改委6月1日迅速做出回应,在其官方网站《答记者问》一文中指出,目前招标过程中问题较多的并不是“排外”,而恰恰是对国货的非法限制。(2009年6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

4万亿投资属政府投资项目,采购国货理所当然。虽然政府采购优先购买国货并不是国际惯例,正如很多网友指出的,这与民族情结有关,比如日韩等国都对国货有一种发自肺腑的偏爱,韩国人开的车大多数就都是本国制造。所以很多人认为,在政府采购中给予本国产品适当的照顾,以支持本国工业发展,既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鼓励本国企业自主创新的需要,也算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如《美国购买法》规定政府采购必须至少购买50%国内原材料和产品。澳大利亚对环境产品采购更严格,以国家安全、保护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外国供应商进入本国政府采购市场。在近来一些国家的经济刺激计划中,更将“购买国货”制订成规则。2月13日总额7870亿美元的经济振兴方案中就有“购买美国货”条款。

此外,中国《政府采购法》也有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除非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以及为在中国境外使用采购的,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政府采购中的各种“歧视国货”现象,我们早已见多不怪了,在政府采购“洋货”为尊的现实语境下,九部委发文要求4万亿工程项目优先购买国货,显得尤为必要,其意图显然主要在于纠偏,从而让国产商品获得平等对待,这是令人振奋的消息。在此之前,政府采购中或多或少的都存在歧视国货的现象,这恐怕与一些地方政府惯于奢侈浪费、喜用洋货的风气不无关系,同时也可能存在一些制度性歧视的因素,比如一些进口设备,可以享受免税和进口补贴,这都在客观上造成了歧视国货的现状。比如前段时间,一则“宝马入围政府采购名单”的新闻撩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这不单单是规范公车消费问题,此事发生于《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之后,更触动了公众正常的国货情结。

公众对国货有高涨的热情,在拉动内需的当下正是好事,各种办法规定也都出台了,那么对于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歧视国货的现象是否能有所纠偏,不妨拭目以待。(作者:于超)

来源: http://www.ccgp.gov.cn/cgtt/9133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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