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象: equip2 | 2008-11-28 15:59:00
评论言论:
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OITC-G08026089-7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货物及服务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1、项目编号:OITC-G08026089-7
2、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货物名称采购数量(台/套)用户名称
1能量色散X荧光射线光谱仪1广东局
2储罐超声C扫描高频导波成像检测评估系统1特检院
3储罐底板腐蚀自动扫描检测系统1特检院
供应商须对上述采购内容完整的一包或几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4、谈判文件售价:
每包600元人民币,若邮购每份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2008年 11 月 28 日至2008年 12 月 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 银都大厦1507 西三环航天桥西)
6、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08年 12 月 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 湖北大厦13层1312会议室(中央民族大学斜对面)。
7、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凡国外设备,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技术支持。
(3)制造商和代理商均可参加谈判。若制造商参加谈判,需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若代理商参加谈判,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时制造商失去谈判资格。
(4)制造商同一包同一型号产品授权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谈判应答文件均无效。
(5)凡在中国境内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含)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金须在100万元(含)以上。
8、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与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08/ 11 / 2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银都大厦 1507室
邮 编:100142
电 话:68729913
传 真:68458922
电子信箱:wwxu@osic.com.cn
联 系 人:徐薇薇,窦志超、于峰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西三环支行
帐 号: 8620816577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