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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2010年第一批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国家质检总局)
评论对象: equip2 | 2007-11-2 14:28:00
评论言论: 国家质检总局质检专用仪器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特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报价人参加该项目的报价和谈判。除非技术需求中另有规定,此项目采购人不接受选择性方案和选择性报价。
1.采购内容: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数量
07CN-GTC4011 四极杆质谱仪1套
07CN-GTC4012  全二维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仪  1套
07CN-GTC4013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1套
07CN-GTC4014  超高效液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仪  1套
07CN-GTC4016 碳硫分析仪1套
07CN-GTC4019  高温声发射检测系统1套
2.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07年11月2日起至第一次统一报价书接收时间止,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地点: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房间。(电话:010-88316659,联系人:孙妍琰)
4.谈判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货人;
2)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3)只有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凡国外设备,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技术支持;
5)制造商和代理商均可参加报价,若制造商委托代理商参加报价,应向代理商出具授权书,同时制造商本身自动失去报价资格;
6)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若授权多个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报价书均无效;
7)凡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仪器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以上。
6.第一次统一报价书接收时间和地点:2007年11月9日上午8:30--9:300(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302室,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报价/谈判时间及地点:预计谈判时间为2007年11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302、304会议室
8.最终报价截止时间:2007年11月9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或谈判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的时间。
届时报价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报价/谈判。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房间
邮  编:100044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0105008091001
电  话:010-88316646、88316659  传真:88316655
联系人:唐怡、孙妍琰、许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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