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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评论信息
评论主题: 非标记生物分子相互作用分析系统招标(北大医学部)
评论对象: equip2 | 2018-5-17 10:01:00
评论言论: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大学医学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大学医学部非标记生物分子相互作用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医学部非标记生物分子相互作用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73-1801HW5L01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彦、姚子良、杨硕

项目联系电话:010-59893126;010-598931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大学医学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

联系方式:凌老师010-828013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彦、姚子良、杨硕 010-59893126;010-5989312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12室,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国教育报刊社院内)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用途:非标记生物分子相互作用分析系统是定量分析和筛选药物-靶点结合,研究药物分子构效关系,定向药物设计,发现中药及天然产物活性组分等领域的必要仪器设备,能够提供信息丰富、高可信度的结合数据。满足生物药物开发各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在药物发现和开发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2、本项目共1包,投标人只可针对整包货物投标,不得只投一包中的部分货物。
3、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4、采购货物名称:非标记生物分子相互作用分析系统
数量:1台
简要技术要求:1 硬件性能指标:1.1 检测原理:表面等离子共振原理(SPR)1.2 样品上样和注射:全自动
1.3 自动进样器方式:内置1.4 芯片偶联包被方式:内置,无需另置其他仪器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7.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所投设备原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仅适用于进口产品)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6日 11:24 至 2018年05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12室,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国教育报刊社院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可以现场登记报名;其他时间可以通过汇款购买标书,请按本公告“七、其它补充事宜”所述账户信息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须在汇款附言栏内写明所投项目招标编号和所投包号,将汇款底单、购买文件所需要资料扫描,公司信息发送邮件至chenyan @china-didac.com,公司信息应包括投标单位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投项目招标编号、所投包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若需要邮寄招标文件,需另付邮费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建国路支行
帐号:9550880207344600102000018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资料:投标人登记报名时,登记人员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电子信箱:chenyan@china-didac.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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