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象: equip2 | 2022-6-14 20:55:00
评论言论:
项目概况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TC-BJ01-2205042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专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四批
预算金额:5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本包编号 | 本包预算 | 本包最高限价 | 货物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 | 是否免税 |
01包 | CFTC-BJ01-2205042-01 | 753万元 | 753万元 | 多级反射飞行时间质谱仪 | 用于本草溯源、中药加工工艺、中药组学等不同领域的研究。 | 1台 | 是 | 是 |
02包 | CFTC-BJ01-2205042-02 | 705万元 | 705万元 | 组合式三合一超高分辨液质联用仪 | 主要用于中药先导化合物的发现、中药复杂成分的物质基础研究等。用于小分子筛查与确证,鉴定中药组分中低浓度未知物,鉴别和定量极低浓度毒性成分等。 | 1台 | 是 | 是 |
03包 | CFTC-BJ01-2205042-03 | 595万元 | 595万元 | 超高压液相色谱/毛细管电泳双分离系统-高分辨质谱联用仪 | 用于中药中的成分鉴定、产地鉴别、极性农药残留筛查,建立中药中关键成分化合物库,建中药产地、质量模型等。 | 1台 | 是 | 是 |
04包 | CFTC-BJ01-2205042-04 | 511万元 | 511万元 | 基质辅助激光解析质谱仪 | 主要用于中药材提取物中生物大分子成分如蛋白、多糖等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及多糖和多肽指纹图谱分析等,对超微量分离点样的样品直接分析。 | 1台 | 是 | 是 |
激光剥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主要用于植物类中药材切片原位重金属元素分布分析和重金属形态定量分析,以及矿物类中药的细胞蓄积毒性分析。 | 1台 | 是 | 是 | ||||
05包 | CFTC-BJ01-2205042-05 | 324万元 | 324万元 | 多方法超高压色谱系统-串联质谱联用仪 | 主要用于中药中的极性农药残留检测,制定中药材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开展中药材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研究,特别是快速、灵敏、准确和简便的检测方法,保证中药材质量安全。 | 1台 | 是 | 是 |
在线分析质谱仪 | 可用于中成药及配方颗粒的真伪鉴别,中药材的真伪、品种及产地区分。该设备可以快速建库,通过建立好的数据库,无需前处理,在线快速鉴别真伪及溯源。 | 1台 | 是 | 是 | ||||
06包 | CFTC-BJ01-2205042-06 | 609万元 | 609万元 | 细胞微流控芯片高分辨质谱联用仪 | 用于中药提取物的在线实时细胞代谢分析。 | 1台 | 是 | 是 |
07包 | CFTC-BJ01-2205042-07 | 417万元 | 417万元 | 双分离系统质谱联用仪 | 主要用于中药中不同极性有机化合物的全成分分析。通过两种色谱分离系统,分别对低极性和高极性的化合物进行分离鉴定,从而达到对样品中全成分的定性定量分析。 | 1台 | 是 | 是 |
08包 | CFTC-BJ01-2205042-08 | 393万元 | 393万元 | 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串联质谱联用仪 | 在普通实验室环境下,用于已有标准方法的运行(比如中药材中的农残/真菌毒素检测等),也用于开发新的中药材中痕量物质全成分的检测方法(比如质谱技术针对性更强的禁用/限用成分或者痕量有效成分的定量/定性),也用于中药材真伪鉴别及溯源等前端研究的技术铺垫。 | 1台 | 是 | 是 |
09包 | CFTC-BJ01-2205042-09 | 393万元 | 393万元 | 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串联质谱联用仪 | 用于中药质量评价工作,涉及中成药、中药材、中药复方制剂等药物有效成分和痕量杂质的分析;药物体内变化监测等检测工作。 | 1台 | 是 | 是 |
10包 | CFTC-BJ01-2205042-10 | 480万元 | 480万元 | 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串联质谱联用仪 | 用于中药质量评价工作,涉及中成药、中药材、中药复方制剂等药物有效成分和痕量杂质的分析;药物体内变化监测等检测工作。 | 1台 | 是 | 是 |
智能化质谱分析平台 | 用于中药中次生代谢产物的定性研究。通过智能化流程,快速、模式化分析鉴定中药中未知次生代谢产物。 | 1台 | 是 | 是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制造商):否
- 包括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合法经销商(提供制造厂商授权)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具有服务能力的经销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的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采购活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0日 至 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电汇或网银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方法见“六、其他补充事宜,第1项”)标书制作费:500元/包。售后不退,获取时请注明拟投标的包号。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陶然花园酒店三层八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欢迎各投标人无接触报名。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jzbyxgs@126.com,邮件内容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通讯地址、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1)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所投包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须体现法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法人授权代表:针对本项目所投包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上述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合格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并向其发送《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信息,打印《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将标书款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或网银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下午17:00前到账),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及标书款转账凭证扫描件发回邮箱:gjzbyxgs@126.com。如资料有误,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料发送后1个工作日反馈至投标人,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正或补充完整。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查验合格并确认标书款到账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若需快递纸质版招标文件也请在邮件中注明,须加收快递费50元。
2.有关招标文件购买、中标通知书领取及服务费发票、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事宜的联系电话:010-56226976(财务部)。
3.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单位可以顺延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并另行公告。
4.查看现场:■否;□是
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
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报价说明:
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投标一览表中备注栏应注明“免税”,即所投进口产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相关手续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国内运输、进口代理费等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相关费用的增加,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运输、增值税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即国产产品投标报价应为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的完税价。采购人不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相关费用的增加,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提供样品:■否;□是
10.本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投标人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
11.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12.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3.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及选择性投标。
14.投标注意事项:
仅投标人授权代表1人可进入大厦参与投标和开标活动,请授权代表佩戴口罩进入大厦,并保证14天内无疫区接触史或外地来京人员(重点地区)已完成14天隔离期。
请授权代表提进入大厦时打开微信小程序中的北京健康宝-本人信息扫码登记-扫描大厅二维码,未见异常、核酸阴性2天内,方可进入大厦。
请投标人代表至少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投标地点,以便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各项登记手续。
开标时,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开标,否则因无法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缺席,不影响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进行和效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010-53852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9层9C
联系方式:杨振豪、张金鑫、孙涛、王珊珊、张含勇010-56226976、010-56225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振豪、张金鑫、孙涛、王珊珊、张含勇
电 话: 010-56226976、010-56225116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中检院第四批.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