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象: equip2 | 2015-9-25 20:30:00
评论言论: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2015创新工程专项经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2包(二次招标)”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进行密封投标。
1.1
招标项目情况
1.1.1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2015创新工程专项经费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2包(二次招标)
1.1.2 采购编号:HSZT2015HG/265
1.1.3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4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拟遴选1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仪器设备的供货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
第2包 |
1 |
共聚焦扫描显微镜 |
1 |
接受 |
2 |
数字体视显微境 |
1 |
接受 | |
3 |
显微成像系统 |
1 |
接受 | |
4 |
连续可变光照培养箱 |
1 |
接受 | |
5 |
连续可变CO2光照培养箱 |
1 |
接受 | |
6 |
显微半薄切片机 |
1 |
接受 | |
7 |
冷循环超声波破碎仪 |
1 |
接受 | |
8 |
高压细胞破碎仪 |
1 |
接受 | |
9 |
光照计 |
1 |
接受 | |
10 |
电泳仪 |
2 |
接受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1.2
投标人资格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1.2.2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3 所投产品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主要产品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1.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1.3
招标文件发售
1.3.1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3.2 集中发售时间:自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1.3.3 集中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
1.3.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5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
开标
1.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1.4.1.1 递交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下午14:00-14:30。
1.4.1.2 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下午14:3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4.1.3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
1.4.2 开标时间和地点
1.4.2.1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下午14:30,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4.2.2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
1.5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王 亮、张
楠
电 话:010-62262447
010-62278948-687
传 真:010-62263479
电子邮箱:hsz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