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象: equip2 | 2015-4-17 20:52:00
评论言论: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15年国产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GXTC-1514023
采购人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十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尹钢、赵吉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8354433-769、746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投标保证金金额、预算控制价(详见附表)。
2.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2) 均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8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17日~ 2015年4月30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层开标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
8.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登。
9. 投标保证金用电汇付款方式直接交纳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尹钢、赵吉祥
电
话:010-88354433-769/746
传
真:010-88357503
电子信箱:guoxinzjx@163.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
附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编号:GXTC-1514023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包号 |
序号 |
招标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交货时间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预算控制价(万元) |
第一包 |
1-1 |
离心机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 |
0.5 |
36.8 |
1-2 |
离心机 |
1 | ||||
1-3 |
离心机 |
1 | ||||
1-4 |
离心机 |
1 | ||||
1-5 |
离心机 |
1 | ||||
1-6 |
倒置显微镜 |
1 | ||||
第二包 |
2-1 |
超低温冰箱 |
3 |
合同签订后30日 |
0.5 |
38 |
2-2 |
冰柜 |
2 | ||||
2-3 |
药品冷藏柜 |
1 | ||||
2-4 |
培养箱 |
1 | ||||
2-5 |
液氮容器 |
2 | ||||
第三包 |
3-1 |
轧盖机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 |
0.5 |
26.3 |
3-2 |
洗板机 |
1 | ||||
3-3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 | ||||
3-4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 | ||||
3-5 |
紫外交联仪 |
1 | ||||
第四包 |
4-1 |
生物安全柜 |
3 |
合同签订后30日 |
0.5 |
33.3 |
4-2 |
铅防护屏 |
2 | ||||
4-3 |
超净工作台 |
2 | ||||
4-4 |
渗透压仪 |
1 | ||||
4-5 |
渗透压仪 |
1 | ||||
第五包 |
5-1 |
蛋白纯化分析仪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 |
0.8 |
50 |
5-2 |
固相萃取仪 |
1 | ||||
第六包 |
6-1 |
电解法水蒸气透过率测试系统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 |
1 |
63 |
6-2 |
压差法气体渗透压仪 |
1 | ||||
6-3 |
数显电子平压拉力仪 |
1 | ||||
6-4 |
高低温试验箱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