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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离心机、超声波清洗器、移液器等招标(首都医科大学)
评论对象: equip2 | 2013-10-18 14:16:00
评论言论: 招标编号:OITC-G13026101-3-C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教委)2013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第三次)
    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391122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0014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010-68729913,
    传真:010-68458922
    采购数量:

包号

分包名称

数量

分包控制金额(人民币)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部分或全部)

所属项目及编号

项目总金额

(人民币)

10

小型台式低速离心机等设备购置

1

15.894

设备购置——科研公共分子生物学测试平台设备购置(项目采购)XM-0000014226130326042

558.076

11

超声波清洗器等设备购置

1

17.127

15

移液器等设备购置

1

14.58

    表格中仅列出了各包的主要设备,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第八章的为准。投标人须对上述投标内容中完整的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
    采购用途:教学
    简要技术要求:
    包10:最高转速(r/min)4000转/分
    包11:超声功率:500W
    包15:最大容量(ml):12 x 2.0 ml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应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则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507室(航天桥西500米路北,空军总医院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7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 银都大厦1513会议室(航天桥向西500米路北)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徐薇薇、吴旭
    联系方式:电话:010-68729913,68725599-8462 
    传真:010-68458922
    开户银行与帐号:招行西三环支行 862081657710001
    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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