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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紫外分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评论对象: equip2 | 2012-7-23 11:06:00
评论言论:

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受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1]5132

招标文件编号:SDDYNM-12028

2、内容及分包情况

第一包:电子天平、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第二包: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第三包:全自动微量水分测定仪、实际胶质测定仪、残碳测定仪;

第四包:全自动工业分析仪、量热仪;

第五包:感温量热仪;

第六包: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固相萃取浓缩系统。

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27202012727,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5)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6)投标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7)进口产品提供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原件,同时还必须有国外生产厂家给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

8)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拒绝报名。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营业执照具有上述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5、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

*以上资料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包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72717:00

点: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9918

2、开标时间:201281415:00

点: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人:李纯义 王忠云

联系电话:0471-5260376 18686086997 138471134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9916

人:海丽斯

联系电话:0471-5296825 13327126369

箱:sddynm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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